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偏弱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54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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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浴帽厂家
因为把本金和利息混算在一起写在借条中,没有写明约定利息多少,沈阳的何先生差一点就损失了10万元。 9月25日,于洪区人民法院表示,近年来,私人之间用于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的民间借贷逐渐增多,但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偏弱。
2007年,何先生借给朋友张某10万元,约定还款期为半年,月息为3分。在写欠条时,张某写了借款11.8万,没有清楚写明其中包含1.8万利息。一年后,张某开始陆续还款,几年间还了11.8万。
2013年年底,何先生认为张某所偿还的钱款全都是这些年的利息,本金一直没有偿还,将张先生起诉到了于洪区人民法院,要求张某偿还本金10万元。对此,张某辩称,双方借款本金为11.8万,没有约定利息,现欠款已经全部还完了。
根据其他证据,经审理,法院认定张某尚欠何先生本金5万元。法官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推理出双方约定了利息,利息为3分。最终,法院判决张某继续偿还何先生本金5万余元,并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约5万元。
2011年起,刘先生开始从朋友王某手中借款,随后陆续偿还。今年年初,王某手拿一张400万元抵押协议书来到于洪区人民法院,称刘先生还欠他8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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